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永政办发〔2017〕141号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社区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胡江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任 各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辉 县信息办副主任
雷 鸣 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国华 县交通局局长
张红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刚 县人社局局长
高宏伟 县住建局局长
张兴隆 县卫计局局长
王 懿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小锋 县公安局副局长
豆成旭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董伟国 监军街道办主任
齐博虎 常宁镇镇长
张芳芳 店头镇镇长
余胜辉 甘井镇镇长
刘新峰 马坊镇镇长
樊继锋 渠子镇镇长
秦立飞 永平镇镇长
董金锋 县交通局副局长
巨振伟 县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李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