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9〕17号)等规定要求,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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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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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政办发〔2022〕7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寿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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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政办发〔2023〕54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苏陕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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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政办发〔2023〕56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寿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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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政办发〔2024〕17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寿县县城规划区农(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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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永政办发〔2024〕41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寿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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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永政发〔2025〕3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寿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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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永政发〔2025〕4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寿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附件2:
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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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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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政办发〔2019〕74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寿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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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政办发〔2019〕77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寿县行政许可现场踏勘工作办法(试行)》《永寿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试行)》及《建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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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政办发〔2022〕16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寿县县城规划区农(居)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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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永政办发〔2023〕47号 |
永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寿县重点项目工作考核激励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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