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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咸阳税务局,咸人社发【2024】22号文件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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