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610426MB2994862L/2025-00456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数据服务中心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依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457号文件精神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底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二至八类行业以基准费率( 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费率 )为基础下调20%,一类行业费率不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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