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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时间: 2025-12-11 17:35:20
来源: 永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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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26MB2994862L/2025-0045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永寿县数据服务中心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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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 相应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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