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6MB2904513Y/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促消费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推动消费稳步增长,咸阳市自2025年4月30日上午9时启动“乐购咸阳˙‘秦’享生活”消费券发放活动,面向所有在咸人员发放600万元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发放类型聚焦百货、商超、成品油、图书、五金、母婴用品、住宿等限上企业,为市民和游客来咸游玩提供“真金白银”的减免,以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掀起全市消费热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社会消费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发放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8日,消费者在活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APP—“城市专区”—“地方特色”一“咸阳市消费券专区”申领使用电子消费券,单用户单周每档票券限领用1张,有效期3天,逾期作废,百货满300元立减90元、加油满200元立减50元、超市及其他零售业企业满100元立减30元、住宿满150元立减50元。消费者领券后,可在指定的参与活动实体商家进行消费。线下到店消费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APP支付,市民在付款时,达到满减条件,自动核销消费券,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可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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