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打开信息无障碍浏览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镇办县直部门信息公开 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民政局 民政信息正文

永寿县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公示

时间: 2024-04-30 09:59:22
来源:
作者: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1610426016135815M/2024-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永寿县民政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为认真落实县纪委《关于印发<全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进一步畅通民政领域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违规线索获取能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县民政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积极提供民政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线索。

    一、整治时间

    2024年4月至12月

    二、受理范围

    (一)“五个重点领域”

1.社会组织管理领域

(1)坚决查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假借乡村振兴名义,违法募集、套取资金等行为。

(2)重点排查医疗领域社会组织违规接受医药企业等捐赠或资助,违规收取或使用会费,医疗领域协(学)会借举办学术活动、论坛讲坛之机违规取酬等问题。

(3)坚决查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违反互联网公开募捐相关规定,擅自发布募捐信息,从事牟利敛财等问题。

(4)坚决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等行为;坚决查处社会组织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以及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乱收费等行为。

(5)纠治社会组织登记及日常监管等环节中,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

2.社会救助领域

(6)重点检查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

(7)整治执行政策简单化、“一刀切”,或把是否纳入防返贫监测作为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前提条件以及随意附加限制条件等,导致的“漏保”“漏救”等问题。

(8)严肃查处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敷衍塞责、拖延刁难、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问题。

(9)纠正各镇(办)服务热线接听不及时、解答不规范、处置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倾听群众诉求态度生硬、言语不当。

(10)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要求,纠正低保审核确认过程中对于整体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以“单人保”代替“整户保”问题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和重度失能、完全失能老年人“单人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治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不紧密的问题;治理对非户籍人口临时救助不到位、不及时问题或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繁杂、“先行救助”“分级审批”要求不落实的问题。

3.殡葬管理服务等领域

(12)持续整治“活人墓”、硬化大墓、豪华墓;查处农村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出租)、违反价格管理规定销售“天价墓”、建设或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超标准墓碑等。

(13)纠治天价葬礼、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厚葬薄养等情形。

4.养老服务领域

(14)严肃查处养老诈骗行为,如养老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享受“旅居养老”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等。

(15)坚决纠治养老机构乱收费及资金管理不规范,包括提前收取半年以上预付费或质押金、以加入会员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未设立托管专用账户,非法使用、挪用收费资金等行为。

(16)纠治农村幸福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长年闲置、荒废,成为摆设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17)坚决查处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服务差,欺老虐老等行为。

5.儿童福利领域

(18)全面排查符合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的儿童应纳未纳、应保未保,以及医保等相关政策未及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服务对象摸排不及时,数据不掌握、关爱服务不到位;严肃查处违规收养等问题。

(19)坚决整治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混乱,儿童档案缺失等问题。

(20)坚决查处儿童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服务差,发生虐待侵害儿童权益等行为。

(二)其他领域

6.婚姻登记领域

(21)严肃查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在登记机关内开展经营性活动和宣传,并强行向婚姻当事人提供与婚姻登记法定程序无关的服务。

7.残疾人服务保障领域

(22)全面排查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履职不力造成未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8.流浪流动人员服务管理领域

(23)坚决查处流浪流动人员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服务差,殴打、体罚、侮辱受助人员等行为。

9.行政区划领域

(24)重点检查不按照标准和程序盲目无序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10.民政资金使用管理领域

(25)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惠民资金等行为;

(26)坚决防止擅自扩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将资金用于人员工资、职工福利、办公经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行为。

(27)严肃查处民政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挪用项目建设经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28)治理各类惠民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29)加强购买社会服务情况监管,整改购买服务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11.民政项目建设管理领域

(30)重点排查整治打着“为民谋福祉”幌子超规模建设民政项目,项目建设脱离实际、巧立名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举债铺摊子搞建设,挤占民生保障投入等问题。

12.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领域

(31)全面排查民政服务机构防汛、消防等方面存在问题隐患长期不整改、漠视食品安全等问题。

1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领域

(32)着力纠治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如“口号式”落实、机械式执行、政策督查检查过多过频、频繁开会、基层负担过重等问题。

三、投诉电

    029-3766326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四、处置措施

  以上民政领域投诉举报内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及时答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