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6MB2998708B/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一、编制背景与目的
为规范永寿县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提升综合处置能力,及时科学响应事故救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永寿县境内民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火灾、爆炸、被盗抢、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二、应急组织体系
指挥机构:成立永寿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杨斌任总指挥,成员包括公安、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负责人,统筹应急救援及跨部门协调,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成员单位职责:涵盖公安、消防、卫健等多部门,分别承担许可审批、灭火救援、医疗救护等职责,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核心预防措施
许可审批: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民爆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核查企业及人员资质背景。
储存管理:储存需符合国家标准,配备防盗、防雷等设施,实行双人双锁、24小时值班值守。
运输监管:专用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路线避开人员密集区域,押运员全程监督。
使用监督:爆破作业前备案,现场设警戒区,作业后清点剩余物品,全程录像可回溯。
四、事故分级与应对
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Ⅰ级):1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重大(Ⅱ级):3-10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1000万元。
较大(Ⅲ级):1-3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500万元。
一般(Ⅳ级):未发生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应急响应流程:包括接警报告、现场处置、火灾/爆炸事故处理、警戒疏散、医疗救护等环节,明确“三优先”原则(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展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五、后期处置与保障
后期处置:开展事故调查评估,追究责任;涉事单位停业整顿,落实整改;协调损失赔偿,慰问伤亡人员家属;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保障措施: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建立通信网络,保障应急资金,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辅助处置。
六、培训与演练要求
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2次,涵盖事故模拟、疏散逃生、设备操作等内容。
业务培训:对涉爆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开展自救互救、危险品特性等知识培训。
七、附则说明
预案修订:定期评估修订,适应法规变化或行业调整,经政府备案后生效。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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