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2674501567X8/2019-020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永政发〔2019〕14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永政发〔2019〕14号
永寿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广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社区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永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广林同志为永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窦宏博同志为永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豆晓明同志为永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涛同志为永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李志荣同志为永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兴隆同志为永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志远同志为永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房晓行同志为永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翠艳同志为永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聂卉同志为永寿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升学同志为永寿县林业局局长。
因机构撤销和更名,重新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其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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