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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刘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 2021-03-05 11:21:16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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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2674501567X8/2021-02809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永寿县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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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社区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磊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李晓彬同志县公安局长职务。

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磊同志为县公安局督察长;

贾宾同志为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主任;

闫晓红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伟孝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田功勤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海刚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平同志为县地方志研究编纂中心主任;

张刚同志为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史卫社同志为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赵战表同志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兰军同志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文刚同志为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利民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李晓彬同志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张伟龙同志监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文刚同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李利民同志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因机构撤销、更名单位的领导干部,其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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