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674501567X8/2024-00024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文号 | 永政发〔2024〕24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4-10-29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高丽娜等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任命:
高丽娜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永红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亮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师煜琪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新刚同志任县地方志研究编纂中心副主任;
庞国宁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县河湖库管护中心)副主任;
陈杨同志任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站、县水库移民工作站)副主任(副站长);
袁书海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沅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郑小林同志任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副主任;
严娟娟同志任县救助管理站站长;
张毅伟同志任县全民健身中心(县少儿体校)副主任;
王艳同志任县全民健身中心(县少儿体校)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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