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674501567X8/2025-00011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文号 | 永政发〔2025〕8号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人民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5-04-17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监军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任命:
吴彦峰同志为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蒙宏鑫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樊锋刚同志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孙伟同志为县兴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师小勇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
赵旋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大鹏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都计划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
刘涛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田倩茹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文刚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董伟佳同志为县兴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志祥、王丹同志为监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海龙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关小华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贠康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宏斌、王杰国同志为永寿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伟锋、苟登锋同志为县职教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慧同志为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县儿童福利院)主任(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泽铠同志为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业集中区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少鹏、朱源远同志为县道路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兴会同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豆晓明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孙伟同志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樊锋刚同志县兴寿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王斌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宏伟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董金锋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旋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涛同志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董伟佳同志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关小华同志县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职务。
永寿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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