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2674501567X8/2015-024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永寿县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永寿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永寿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永寿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寿”门户网站(www.yongs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寿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寿县新永路1号政府办公楼三楼永寿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邮编:713400,电话:029-37667668)。
一、概述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8号)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4〕20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14〕93号)文件精神,全县各级政府和部门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范围,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以来,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1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1278条,县级部门公开信息703条,各镇区公开信息200条,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64条,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公开信息246条,网上咨询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县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全部予以答复。依申请信息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县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均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公开义务主体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岗位调离、工作变动,交接工作不彻底,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丰富;四是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和及时准确,质量不高。
2015年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网上远程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相对关心的热点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准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五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认真做好全县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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